医院门、急诊未排除新冠肺炎急危重症患者应急处置预案

 医院门、急诊未排除新冠肺炎急危重症患者应急处置预案

  为做好医院恢复日常诊疗服务相关工作,同时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,根据《关于恢复医疗机构日常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》 (x 卫医药函字〔2020〕148 号)文件要求,结合医院实际情况,制订本预案。

  门、急诊各科室合理安排患者候诊、检查的事项,避免聚集。当接诊急危重症患者,经流行病学、症状体征、辅助检查等仍未能排除新冠肺炎,或患者病情危重未来得及排除的,同时需要紧急救治时:

  立即对患者进行隔离,安排至急诊科小抢救室(儿科门诊安排至儿科门诊抢救室)开展急救工作,医护人员做好防护(一级防护、戴护目镜或一次性防护面屏),需请其他科室会诊时,提前通知会诊科室医师做好防护(一级防护、戴护目镜或一次性防护面屏)。

  立即报门诊部、医务科;门诊部密切监控、维持门诊工作秩序;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会诊,落实相关情况报医院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”。

  经抢救后,患者病情危重需住院治疗,仍未排除新冠肺炎,评估病情符合转运条件,转感染性疾病科隔离病房继续下一步诊疗工作。

  需要紧急手术的,通知手术室按照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做好准备工作。

  首诊科室医护人员,经门诊楼北门(通知保卫科)、3 号楼手术专用电梯(通知)将送患者到达手术室,做好交接工作,原路返回。

  若此患者在门、急诊科室就诊期间取下口罩,或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呼吸道飞沫、体液、血液、分泌物喷溅时,患者离开诊室后、接诊人员立刻停止检查,执行手卫生,更换个人防护用品(口罩、帽子等),对诊室物表、空气等进行消毒,30 分钟后方可再次接诊。公共区域通知物业做好物体表面及空气消毒。

  6、手术室接到通知后暂停所有择期手术;安排手术间远离其他手术间。

  7、做好环境密闭工作,因避免病毒扩散,关闭净化系统,对新风过滤网、手术间回风口、排风口等层流设施行封闭处理,以及内走廊、复苏室、外科洗手池,

 相邻手术间的门及不能移动的柜子也一并做了封闭处理。明确污染区、潜在污染区、清洁区。

  8、医务人员二级防护,外穿一次性无菌手术衣;手术过程中尽量使用一次性耗材。

  9、术后:

  评估患者病情,若术前未完成胸部 CT 检查,应立即完善;提前通知影像科做好准备,经手术专用电梯(通知物业)、门诊楼北门(通知保卫科)至 CT 室。

  (1)若考虑新冠肺炎疑似病例,依据患者病情,患者转感染科单间隔离治疗或上级医院治疗;

  (2)排除新冠肺炎,依据患者病情返回原科室或重症医学科治疗。

  10、考虑新冠肺炎疑似病例,患者转运途中做好防护。

  11、术后手术室院感防控措施:

  (1)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所有废弃物,应当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,严格依照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和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管理要求:由手术室工作人员收集,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鹅颈结封装,用1000mg/L 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,标注“新冠”,经手术室医用垃圾通道下一楼直接交于医疗垃圾暂存点人员。医疗垃圾暂存点工作人员实施一级防护(穿戴一次性工作帽、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、一次性隔离衣、护目镜,接触血液、体液、分泌物时戴一次性乳胶手套。)

  (2)一次性诊疗器械、器具和物品,可重复使用器械、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,血压计、听诊器、体温表、护目镜等物品用后 1000-2000mg/L 含氯消毒剂浸泡 30 分钟清水冲静晾干备用或 75%酒精擦拭进行消毒 2 遍。护目镜的擦拭顺序是:内侧面、系带、外侧面,遇污染随时清洁消毒。

  (3)室内环境表面与空气的消毒:环境表面用 1000mg/L-2000mg/L 含氯消毒剂(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先清除污染物再消毒),按 300ml/㎡对病人居室内进行喷雾消毒,作用 30 分钟;空气消毒使用紫外线照射消毒加自然通风。

  备注:

 密切接触者:是指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 2 天,或者无症状感染者标准采样前两天开始,未采取有效防护与其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。

  疫点:是指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。原则上是指病人发病前 3 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,病人停留时间超过一小时,空间较小而且通风不良的场所(如飞机机舱或长途巴士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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